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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明,根据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》第二十三条规定,现公告作废。
序号
不动产权证明号
权利人
不动产权利类型
不动产单元号
不动产坐落
备注
1
黑(2019)宾县不动产权证明第0003174号
孙佳兴
抵押权
230125008020GB00220F00100055
宾州镇中心街六委迎宾路南侧、心缘家居城西侧宾县融兴府邸6号楼三单元201
住宅
90.2平方米
公告单位:不动产登记中心
2025年1月16日